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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7年学校综合收支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8日 11:00   查看次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做好年度预算综合编制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陕教财办〔201623号)精神,学校将组织各单位、各部门编制2017年校内部门收支预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编制基本原则

2017年预算编制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工作重点,全面推进零基预算,优化支持结构,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量力而行,量财办事,把有限的财力用到学校急需的事业上,确保学校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2017年预算编制基本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求,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预算原则,重点保障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安排;规范预算编制,逐项细化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预算下达后一般不得调整或追加预算。

二、编制预算工作重点

1细化编制内容,提高预算准确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应细化编制到具体经济科目。根据实际需要支出准确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学校财政供养人员范围的支出项目,要据实测算,足额保障;对保障学校基本运转的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费、购置费等支出项目,要合理测算,确保运转需要;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精神,从严控制 “三公经费预算和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规模。各单位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原则上都应通过基本支出公用经费解决,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再调整。

2、强化预算执行约束,规范项目支出。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加大对个人项目清理力度,对长期未执行的科研教改项目将予以清理。对基建、维修改造等实施期限为跨年度的项目,要分年度安排预算。对上年预算资金结余较多的单位,按一定比例核减该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原则上不安排新增项目支出。从2017年起,对单位基本支出当年有结余的,不再结转使用。各单位要强化项目预算执行约束,除因突发情况、新出台政策等因素,执行中原则上不新增项目支出。

3、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审核。各单位要认真、全面地编制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坚持“无预算不得采购”原则;当年批准的采购预算,年底前仍未启动采购程序的,省财政将收回采购预算;未编制采购预算,但执行中确需采购的,必须由省财政厅批复调整后,方可执行;在当年9月份以后,省财政厅不再下达当年政府采购预算。

4、实施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规范项目管理。按照省财政厅印发的《省级财政支出事前评审暂行办法》要求,除基本经费外,2017年预算编制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含非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继续要进行事前评审,并出具事前评审意见表,否则不得上报预算。

三、预算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

1、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收入、教育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收入预算是学校安排支出预算的基础,各部门需将所有收入纳入学校总收入预算,由学校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统一核算,应收尽收。

2、其它项目收入预算编制单位:各收入部门编制。按不同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分项列报。包括经济目标单位等上缴学校收入、项目班收费、双学历、辅修班、房屋出租及其他各种来源收入。

(二)、支出预算和归口管理部门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与专项(项目)支出;专项(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具体项目申报,各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名称、内容、测算依据、申报金额及申报理由按要求填报。

1、基本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基本经费、学科建设、学生专项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遵循定员定额原则进行如实测算。

2)、专项业务支出预算为开展本部门正常工作业务所需的经费,各部门根据需要自行申报。

2、专项(项目)支出预算及归口管理部门

1)、由各单位承办的各种会议、培训经费:会议包括各种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议、各种交流会议以及其他会议。培训包括教学部门组织的对内、对外培训班、行政部门组织的对内、对外培训班以及其他培训。承办部门均需申报收支预算(填报“承办会议、培训收支预算表”)。由校长办公室、国际合作交流处、人事处归口管理。

2)、“三公经费”预算。各部门接待费用:包括教学部门用于教学、学术等交流发生的接待费用,行政部门用于接待业务部门、各种检查工作以及交流等发生的接待费。               

车辆费用:指全校所有使用需要支出预算的车辆。有公车的部门需申报车辆费用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内容包括车型、车辆数、以及每辆车的正常运行费。

出国费用。包括业务交流、孔子学院、国际合作项目、学术会议、科研项目、公派服务学习等经费支出的出国费用。

由校长办公室、国际合作交流处、人事处归口管理。

3)、本专科教学业务经费:包括学科建设、教材立项建设、创新教学实验实习基地、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课改、大学生专业竞赛、学生实践等。本专科教学活动的各项开支和教学经费由教务处立项归口管理。

4)、科研经费。包括科研基地建设、各类科研立项、科研配套奖励等支出预算,由科研处归口管理。

(5)、研究生及博士生业务经费。包括研究生及博士生教学业务活动和学生管理相关经费。具体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导师费、课酬费、学位论文答辩评审费,研究生科研立项、教材建设、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学生奖助学金及学生活动专项等支出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

(6)、各类设备软件费。为教学科研管理活动提供条件而购买的各类固定资产;采购的无形资产,如教学软件、应用系统等;以及发生的日常维修、维护费用等,由资产管理处归口管理。

(7)、图书购置费。各学院(系、部)资料室及图书馆的中外文电子图书、纸质图书、期刊、信息管理系统等购置建设,由图书馆归口管理。

(8)、学生活动费。指各院系用于学生大型专题活动、迎新、就业、竞赛等的各种事务性支出,由学生处立项归口管理。

(9)、师资队伍建设费。为引进人才、师资培训、师资交流等引起的各种支出,由人事处立项归口管理。

( 10)、国际合作交流费。因接待国外来访专家发生的专题讲座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教师出国交流公派等由国际合作交流处立项归口管理。

(11)、维修改造修缮费。为维护学校和部门正常运行发生的维修、修缮改造费由各院系、相关业务部门向后勤管理处提出修缮改造计划,由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汇总区分基本日常维修和专项维修报由学校统一立项。单体项目预算经费在100万元以上,要求必须有可研报告。

(12)、基本建设费。学校新建、扩建、大型改造基本建设项目费等,由基建处归口管理。单体项目预算经费在100万元以上,要求必须有可研报告。

13)、各经济责任目标单位应按实际收入、支出情况,单独申报单位预算。

(14)、计划跨年度建设的专项(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图书购置等)需按建设期计划分解各年度经费投入,次年需延续建设的项目,需重新申报。

(15)、其它专项经费。由相应的职能部门汇总申报立项归口管理。

3、报表填报

1)、附表1-1收入预算表由财务处编制。

2)、附表1-2其他收入预算表由有其他项目收入的各部门填报。

3)、附表1-3二级目标单位事业收入预算表由二级目标单位填报。

4)、附表2-1专项经费申报支出预算表由有专项业务经费的职能部门以及有专项经费项目申报的部门填报。

5)、附表2-2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修缮项目预算申报表由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填报。

6)、附表2-3二级目标单位信息及支出预算表由二级目标单位填报。

四、编制预算工作的相关要求

1、预算编制时间为2017年自然年度,即201711日至1231日。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将编制预算人员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报财务处预算管理科。

2、各单位所需填报表格在财务处网站自行下载,应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填列,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充分、合理预计单位各项收入,真实、完整反映各项支出,项目要经过充分论证、集体决策,以保证预算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3、预算报表汇审方式:预算由各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报,纸质版需经各单位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预算编报时间:1110日前各单位将汇总表的电子版直接发送到邮箱:jhk@xisu.edu.cn,并同时上报纸质版。

5、在预算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处预算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闫卓,联系电话:85319070

 

 

                                             财务处

                                    201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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