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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作者:赵晨琪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17 浏览量:

     

    各位教职工:      

         根据陕西省税务局关于错峰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安排,我校教职工年度汇算工作于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其中3月1日-3月15日期间为预约办理,3月16日后无需预约即可办理。为帮助教职工便捷办理年度汇算,现就汇算清缴步骤整理如下,敬请及时阅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操作。  

       

    一、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准备工作    

    (一)核实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保年度汇算足额抵扣

    具体操作步骤经参考“西安外国语大学财务处”公众号于2021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始确认的通知”。      

       

    (二)添加银行卡信息  

    请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银行卡】中添加银行卡信息(中国境内开设的实名制储蓄卡、借记卡  

       

       

    二、个税年度汇算申报操作步骤    

    (一)简易申报  

    1.适用人员  

    2021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的教职工。  

    2.办理步骤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里的“开始申报”:  

       

    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简易申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进入申报界面,选择或确认【任职受雇单位】 可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查看收入纳税明细数据   确认个人基础信息、已缴税额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有退税情况的,在退税页面点击【申请退税】,选择绑定的银行卡,点击【确定】。  

       

    (二)标准申报  

    1.适用人员  

    2021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超过6万元的教职工。  

    2.办理步骤  

    1)登录个税APP后,点击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2)选择填报方式,填报方式有两种选择,建议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点击【开始申报】  

       

    3)阅读申报须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4)核对并确认“个人基本信息”及“汇缴地”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5)核对收入和专项附加信息,其中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税方式,并入全年收入或是单独计算纳税,一般情况下单独计算纳税为最佳选择。  

           

    因前期财务报税时,采用的工资薪金收入为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实发金额,因此系统中专项扣除(即三险一金)项目金额为0。    

    最后,再次核对“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等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点击【下一步】。  

    6)核对本人应补退税金额,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系统根据填报的各项信息,自动计算出“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缴税额”。最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提交】。  

           

    7)办理“免申报”或“退税”或“缴税”  

    a.免申报。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如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年度汇算需要补税金额≦400元,且依法预缴税额的,点击【享受免申报】,确认提交。  

    b.退税。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如需退税,在退税页面点击【申请退税】,选择绑定的银行卡,点击【确定】。  

    c.缴税。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如需缴税,在缴税页面,点击【立即缴税】完成缴款。您可选择申报后立即补缴税款,也可在汇算清缴截止日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缴款。  

    三、注意事项    

    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是教职工本人以纳税人身份与国家税务总局办理的清算业务,涉及的补税或退税也是教职工与国家税务总局之间直接结算。请您务必按要求完成年度汇算退税或补税,以免给您本人造成经济利益损失或带来纳税风险。  

    2.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负有自行申报义务,应当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您在年度汇算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财务处核算中心二室(行政楼A101)赵老师及贾老师(85319890)或拨打陕西税务电话12366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