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个税政策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需纳税人每年提交一次。2022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经开始确认了,为保障教职工可以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利,请大家于2021年12月28日前在手机app上进行确认。具体操作如下:
1. 2022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的情况,可以一键带入。
①登陆“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了解一下】或者【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一键带入】,再选择扣除年度【2022】
②提示【将带入2021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或【您在2022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点击【确认】。即完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2.2022年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修改或删除的情况
如需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项目,点击【待确认】,选择【删除】或者【修改】进行操作。信息确认后再点击【一键确认】
3.新增项目或者首次填报的情况。
首页中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相对应需要填报的项目,再选择【2022】确认即可。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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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 |
继续教育 |
住房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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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范围 |
3岁-博士 |
技术人员取得证书当年 |
本人或配偶没有自由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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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 |
1000元/月/孩子 |
技能人员:3600元/年 |
直辖市,省会:15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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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3600元/年 |
户籍人口>100万:11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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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继续教育:4800元/年 |
户籍人口≤100万:8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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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方式 |
一方扣除/双方各50% |
纳税人自己 |
未婚:本人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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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承租人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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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起止时间 |
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
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
租赁当月-租赁结束当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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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 |
赡养老人 |
大病医疗 |
扣除范围 |
本人或配偶首套住房利息 |
年满60周岁的父母 |
医保目录范围内 |
子女均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 |
扣除标准 |
1000元/月 |
独生子女:2000元/月 |
15000元-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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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生子女:不超过1000元/月 |
扣除方式 |
一方扣除/双方各50% |
非独生子女可以采用 |
本人/配偶 |
分摊,约定分摊 |
未成年可以选择父母一方 |
扣除起止时间 |
贷款合同开始还款当月-终止 |
被赡养人年满60当月-终止年末 |
医药费实际支出当年 |
注意事项:
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方式(建议选择此申报方式),由单位按月获取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享受优惠政策;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方式,则次年3-6月个税汇算清缴时自行一次性办理税前扣除。
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会计核算二室(行政楼A101)赵老师及贾老师电话85319890或拨打陕西税务电话12366进行咨询。
编辑:郝帅 图文:贾楠 责编:董静 审核:杜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