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审计厅、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下发的“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机〔2015〕1号)的文件(见附件),计财处按照学校领导批示联合审计处开展我校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自查工作:
一、自查范围:学校行政职能部门、教学部门、二级目标单位、后勤集团及独立法人的校办产业、西外附属中小学,在2015年度期间的各类收费项目。
二、自查时间安排: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15日
三、工作要求: 认真学习文件,落实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学习“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的实施意见”,根据文件的七点主要任务的要求自查本部门在教育收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定专人汇集整理上报资料。
组织专项检查,上报资料。自查本部门在2015年期间安排的各类收费项目及其收费标准、依据、是否物价审批等情况,收费项目包括委托计财处代收的和自行收取的,如:培训费、项目班学费、辅修费、教材费、服务性收费、考试报名费、代收费等,形成报告。纸质版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计财处收费中心,电子版发送至cwk@xisu.edu.cn。联系人:高建成 电话:85319381
注意: 2014年治理乱收费检查时有收费问题并做整改,2015年自查过程中无收费项目的部门,需报纸质版注明“2015年无收费项目”并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子。
计财处
2015年12月10日
有关文件: